. 会面申请与材料准备要求预先要求:申请人须先参加相关简介讲座或观看简介短片。提交渠道与时限:须在拟定会面日期至少 6 周前,通过“药剂制品/物质注册系统 2.0”(PRS 2.0)提交表格A(Form A)。必须随附材料:填妥的申请表格 A(需明确列出期望讨论的问题);会面简报 PPT(限制在 30 页以内);拟申请产品概述(表格 A 附件 1);建议的药物处方资料说明书或包装附页。审核回复:药物办公室将在 4 周内通过 PRS 2.0 回复。会面文件一经提交不可修改,且一般不接受更改会面时间。3. 会面形式与议程结构语言:英语和/或中文(禁止录音或录影)。时长安排:公司导向会面(上限 45 分钟):卫生署简介(10分钟) $\rightarrow$ 申请人公司/产品简报(10分钟) $\rightarrow$ 申报要求与提问讨论(25分钟)。产品专项会面(上限 60 分钟):申请人产品简报(10分钟) $\rightarrow$ 注册资料与专业问题讨论(50分钟)。讨论边界:严禁讨论未在提交文件中列出的新问题。此外,会面仅限于法规和科学交流,严禁商业推广;若需评估深层原始数据,仍需等到正式提交 NDA 后处理。4. 资源限制与合规注意事项次数限制:每位首次申请者仅限 1 次公司导向会面;每个 NDA-1 申请仅限 1 次产品专项会面。会议记录:卫生署不会要求或确认任何由申请人自行整理的会议记录/笔记。廉洁合规:与部门往来期间,严禁向任何政府或法定机构人员提供《防止贿赂条例》(香港法例第201章)所界定的利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