核心背景
香港药剂业及毒药管理局(PPBHK)在2026年3月31日正式启动第一期“第一层审批”,这是香港迈向独立自主审评新药的关键一步。
此前香港的药品注册主要依赖“精要审评”(参考其他国家/地区已批准的结果)或“核证”(多个参考国家上市)。现在开始引入第一层审批,即由香港药监机构自行独立进行完整科学审评,不再完全依赖外部审批结果。这标志着香港药品监管从“依赖型”向“国际权威独立监管机构”转型。
该举措源于:
- 2023年香港特区行政长官《施政报告》的规划。
- 香港计划成立香港药物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中心(简称“药械监管中心”),目标是成为国际权威监管机构,并计划加入ICH(国际人用药品注册技术要求协调会议)。
时间表与分阶段实施
香港卫生署已公布路线图:
- 2026年底:药械监管中心正式成立。
- 2026年起分四个阶段逐步推行第一层审批:
- 第一期:从化药补充申请开始(已启动)。
- 后续逐步扩展到生物制品补充申请。
- 非首创新药的新申请。
- 特定先进治疗药品。
- 目标:到2030年全面推行第一层审批。
申请类别划分(新指南重点)
PPBHK同期发布了两个重要指南:
- 《药品注册申请指南:新药注册申请》(版本1.0)
- 《药品注册申请指南:经第一层审批途径提交化学元素新药注册申请的特定要求》(版本1.0)
新药注册申请被分为六个主要类别:
- NDA-1:含全新化学或生物分子的首次注册(真正的新分子实体)。
- NDA-2:含已注册化学或生物分子的首次注册(新适应症、新剂量、新人群、新组合等,需要提供非临床/临床数据)。
- NDA-3:NDA-1或NDA-2产品的后续补充申请(如新制造商、标签变更、商品名变更等,通常无需额外临床数据)。
- 生物类似药(参照药需已在香港注册)。
- 生物制品(特定已注册生物分子产品,如白蛋白、凝血因子等)。
- 仿制药(需参比制剂已在香港注册,可能需生物等效性研究)。
注册路径有三种:
- 第一层审批:香港自主独立审评(本次启动的就是这个)。
- 精要审评(“1+”):已在1个参考国家/地区上市,提供该国完整评估报告。
- 核证:已在2个或以上参考国家/地区上市。
第一期第一层审批范围:重点从 NDA-2 和 NDA-3 中的化学药补充申请开始。
文章意义
- 这 是香港药品监管制度的一次重要改革,旨在提升香港在全球药品审评中的独立性和国际地位。
- 对药企而言:未来在香港申请新适应症、剂型变更等补充申请时,可能需要直接面对香港药监的独立审查,而非单纯依赖FDA、EMA或NMPA的结果。
- 长期看,有助于香港打造成为亚洲药品创新与注册的枢纽之一,尤其对同时面向内地、大湾区及国际市场的企业有战略意义。
简要总结
2026年3月31日,香港正式启动第一层审批试点,从化学药的补充申请(NDA-2/NDA-3)入手。这标志着香港药监从主要“参考外部审批”转向“自主独立审评”。药械监管中心将于2026年底成立,计划到2030年全面实施第一层审批,并有望加入ICH。该改革配套发布了详细的注册指南,是香港响应施政报告、建设国际权威监管机构的重要一步。
整体而言,这对香港本地及国际药企都是一个值得关注的政策信号,未来申报策略可能需要相应调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