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ower_settings_new
问:进口药品再注册,可以同时合并申请变更持证商和生产厂地址吗?
解答:根据《关于进口药品再注册有关事项的公告》(国食药监注[2009]18号)要求,“进口药品再注册不应同时申报改换产地、增加药品规格的补充申请,改换产地、增加药品规格必须按照补充申请的程序单独申报。

登录 或者 注册 后回答这个问题。

456 问题

267 回答

903 留言

141 用户

欢迎来到全球罕见病药品与专科药咨讯网站 ,有什么不懂的可以尽管在”罕见病(孤儿药)药品与新药资讯在线问答”这里提问,你将会收到罕见病药品社区其他成员的回答。
add
...